
本报6月3日刊发《广州增城居然之家四品牌店“爆雷”消费者维权遭遇多方扯皮》的报道,对增城区居然之家新塘店相关门店在没有交付能力情况下还疯狂接单、打着“国补”的幌子诱导消费者的现象进行了揭露,引起社会反响。
记者进一步采访调查发现,品牌方坐收加盟费后,常疏于监管,而且在加盟合同上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业内专家这样认为,该居然之家门店乱象的背后,与居然智家(000785.SZ)推行的“甩手掌柜式”加盟模式有分不开的关系。这种“失控”的加盟,使消费的人成了受害者。
答:“居然之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收款政策。万户来(指万户来家居商场)给了加盟费后,就使用居然之家招牌来运营,约定要遵循品牌管理规则。有时候品牌方也会来查看一下管理是否规范。”
答:“这我还线日广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与居然之家新塘店副总经理的一段对话,该副总经理无意间暴露了品牌方对加盟商的疏于监管。
对加盟店的监督管理问题,居然智家回应称,新塘加盟店是一家以“居然之家”品牌输出的纯加盟店,其加盟方为广州市万户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居然之家签订了15年的《特许经营合同》,在特许期内有权使用“居然之家”商标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但由其自行来管理,且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后果由加盟方自行承担。广东居然之家不参与新塘加盟店的经营,与新塘加盟店被消费者投诉事件无关。
近年来,居然之家采取以加盟为主的“轻资产”连锁发展模式快速拓展全国市场。业内专家觉得,这种加盟模式虽带来规模优势,但如果监管缺位,其底层资金链风险和法律纠纷的隐患就会不断加大,易形成系统性风险。
2024年10月,居然之家公司更名为居然智家。广东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居然智家旗下“曾孙”公司。
记者调查发现,2019年3月,广东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和特许方,与广州市万户来家饰有限公司签订《居然之家加盟店特许经营合同》,万户来成为居然之家全国第303家分店。作为乙方,广州市万户来家饰有限公司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400万元。同时,加盟店开业后,在合同期内乙方需每年向甲方支付权益金100万元。加盟费是指乙方为获得“居然之家”商标使用权而一次性向甲方交付的与店面经营成果无关的品牌使用费。权益金是指乙方为获得“居然之家”商标使用权而每年向甲方交付的与经营成果相关的费用。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加盟店与品牌方总部之间的法律关系通常是基于特许经营合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品牌方在收取加盟费和管理费后,有责任对门店的资质审核、经营情况做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如果未能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品牌方需要对相关经济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家装行业竞争非常激烈,部分企业为了快速扩张,盲目采用加盟模式,忽视了对加盟商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一些加盟商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利用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付款,甚至铤而走险从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而品牌方往往在问题爆发后才开始重视,但此时的手段多是“利益切割”,试图将责任推给加盟商。这种“重扩张、轻管理”的模式,最终损害的是消费的人的利益和行业的信誉。
对此,居然智家向本报回应称,消费者投诉的有关诱导签订合同及实控人近亲属收取款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特许经营合同》及居然之家加盟店财务管理制度,其故意规避包括品牌方及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将消费者的购货款据为己有,已超出了《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的品牌方的监管责任及能力范围,万户来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对其行为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019年,居然之家在庆祝20岁“生日”之际,向社会广而告之其“千店千亿”的梦想:计划在2022年前开店总数超过600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在2028年前开店总数超过1200家,年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2020年,居然之家执行总裁还发布了“千店”连锁发展目标:“居然之家全国门店5年内将突破1000家,10年内将突破1500家。”
居然之家表示,有了“千店千亿”的伟大梦想,就能创造“居然速度”。为实现其梦想,居然之家通过以租赁物业直营卖场及加盟卖场为主的“轻资产模式”进行市场扩张。其中,在一、二线城市选取核心优势地段开设直营门店;在三线及以下城市,以加盟模式为主,以委托管理加盟和特许加盟两种模式加速品牌扩张,加速下沉县级城市。
2023年,居然之家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当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12亿元,同比增长4.08%,而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13亿元,同比下降21.10%。其中,租赁及加盟管理业务实现收入69.37亿元,占营收比重为51.34%,同比下滑11.84%。业内人士分析,商场出租费用、加盟管理费收入出现下滑,成为居然之家2023年净利下滑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