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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比例

来源:米乐体育app下载官网    发布时间:2025-11-25 18:31:46

  注意啦,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已经出炉,需要买房贷款的朋友务必提取了解,具体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请看正文。

  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将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35%提高至40%。

  最高贷款比例: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80%;家庭二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7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将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35%提高至40%。

  二、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

  三、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以及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三环线外的区域采取商业贷款形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初始贷款金额1%发放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四、加大购买商办类房屋支持力度。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

  五、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在确保存量商务楼宇原规划功能可实现,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整体的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发展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功能业态。具体业态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同时应建立全周期决策和监督管理机制,原则上年限不超过15年。

  六、优化老旧商务楼宇更新审批流程。为满足老旧商务楼宇改造中安全(含消防)、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出入口雨棚、非机动车棚等附属设施的,按程序提交有关的资料,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七、调整优化购房落户手续。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的,凭不动产登记证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合乎条件的配偶、子女随迁落户。各区可结合辖区内教育资源等真实的情况,制定子女入学等措施。

  八、阶段性延长部分政策实施期限。对《关于逐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中第八条“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6号)中第五条“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措施与本《通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武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发送【公积金】可获武汉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最新动态、查询/缴存/提取/贷款/商转公等业务办理指南、网上办事入口、线下办理地点地址+电话及各类材料下载入口等。

  2023年6月16日,武汉公积金官网公布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于公积金提取有了部分内容修改。详见正文。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这一些状况能提取公积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住房消费;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产金额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详见正文。

  在武汉公积⾦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6个⽉及以上且住房公积⾦缴存账⼾状态正常的职⼯能申请新建房或存量房贷款。

  武汉多子女家庭在武汉购买首套房或第二套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即最高可贷144万元。

  武汉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与武汉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一致。

  武汉灵活就业公积金缴费标准在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范围内,按比例缴存。武汉灵活就业公积金具体缴费上下限及缴存比例详见正文。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4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薪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下限按省政府公布执行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详见正文。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当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发生明显的变化时,应按规定调整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此外,武汉公积金规定了缴存基数上下限。详见正文。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2023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薪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3555.2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210元。

  住房公积金是按月缴存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所组成。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资(月平均薪资=上年收入总额÷1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

  【导语】:注意啦,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已经出炉,需要买房贷款的朋友务必提取了解,具体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请看正文。

  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将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35%提高至40%。

  最高贷款比例: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80%;家庭二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7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将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35%提高至40%。

  二、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

  三、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以及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三环线外的区域采取商业贷款形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初始贷款金额1%发放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四、加大购买商办类房屋支持力度。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

  五、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在确保存量商务楼宇原规划功能可实现,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整体的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发展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功能业态。具体业态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同时应建立全周期决策和监督管理机制,原则上年限不超过15年。

  六、优化老旧商务楼宇更新审批流程。为满足老旧商务楼宇改造中安全(含消防)、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出入口雨棚、非机动车棚等附属设施的,按程序提交有关的资料,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七、调整优化购房落户手续。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的,凭不动产登记证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合乎条件的配偶、子女随迁落户。各区可结合辖区内教育资源等真实的情况,制定子女入学等措施。

  八、阶段性延长部分政策实施期限。对《关于逐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中第八条“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6号)中第五条“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措施与本《通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